污泥處置專項整治行動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規定,切實加強生活污泥無害化處置和管理,杜絕違法傾倒污泥等現象,經研究,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排查整治專項行動,F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專項整治行動,有效消除污泥臨時堆放點及處置場地的安全隱患和環境風險,建立健全完整的污泥處置監管體系,實現污泥進出嚴格過磅、運輸嚴格封閉、交接嚴格簽收、臺賬全部歸檔管理,形成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閉環,確保污泥全部安全穩定處置到位,切實防范污泥二次污染。堅持長期鞏固專項行動工作成效,全面推動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設施建設,提升污泥處置智能化監管能力,推進污泥處理市場健康有序高質量發展。
二、組織領導
成立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重點工作
(一)全面開展污泥處置聯單臺賬的排查
各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和污泥處置單位做好全面自查工作,核查污泥臺賬及交接單,落實是否嚴格執行污泥轉運聯單制度,是否建立污泥外運臺賬、資料檔案等管理制度,對污泥產生量、去向、用途、用量等進行全面監督檢查。
(二)實施污泥處置工藝工法的排查
重點查辦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單位是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是否有環評審批和項目驗收手續、排污許可證,核查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項目的工程設計、工程驗收及運營管理等環節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是否符合《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等行政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全面核查污泥泥質的檢測措施
對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的綜合利用或處置單位進行全面摸排,核查其是否建立完備的檢測、記錄、存檔和報告等制度,接受的污泥是否符合接收標準,是否全部利用或無害化處置,是否按照標準規范規定的項目、頻次,定期對污泥泥質進行檢測,并向排水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上報泥質信息。對污水處理廠污泥沒有合法合規處理去向的,要立即組織明確妥善的處置渠道。
(四)嚴格實施違法行為查處
全面查辦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單位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污泥等違法行為;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或污泥處理單位不具備相關資質,未安全、有效處理污泥,處理后的污泥不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對污泥的流向、用途、用量等未進行跟蹤記錄,未及時上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污泥運輸未按要求嚴格封閉,運輸過程污泥隨地散落。要堅持問題導向,對污泥處置工藝不達標、產能不穩定、臭氣污染、擅自傾倒污泥的企業,嚴格進行監督指導和執法,依法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給予罰款處罰。造成污染損失的責成主體單位依法承擔治理修復和賠償責任。
四、實施步驟
(一)全面排查階段
對全市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單位進行全面調查了解,掌握污泥接收量和處理量、污泥處置環保措施落實情況、污泥處置聯單制度落實等情況。按照“邊排查、邊整治”的原則,重點對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產生、干化、運輸、臨時堆放、中轉與臨時存儲、最終處置等各個環節進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數,制定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工作措施和完成時限。能立行立改的,及時處置到位;在專項行動期間能整治到位的,建立臺賬和問題清單,倒排工期,確保整改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實。2021年9月29日前,將全面排查的工作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我局。